云南全面完成千吨万人及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覆盖1283个水源,1088万群众饮水安全有了“保护区屏障”


截至2020年11月底,云南省全面完成1283个千吨万人及其他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审批工作,标志着全省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全面建立——这一成果不仅是落实国家水源保护攻坚战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更为云南1088.2万群众的饮水安全筑起了“专属防护屏障”。

一、核心成果:8391平方公里保护区,承载百万群众供水需求

此次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覆盖范围与服务能力清晰明确,为后续水源保护提供了精准“坐标”:

  • 保护区面积:全省累计划定保护区面积8391.272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域)489.852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缓冲区域)6145.320平方公里、准保护区(外围防护区域)1756.100平方公里,三级区域层层递进,形成“核心严控、缓冲防护、外围协同”的保护格局;

  • 服务规模:这些保护区涉及供水服务人口达1088.2万人(约占云南农村人口的四分之一),日均供水量138.2万吨,可满足乡镇级集中供水的核心需求,尤其为农村地区提供了稳定的优质水源保障。

二、划定意义:从“政策落地”到“民生守护”,多重价值凸显

千吨万人及乡镇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非简单的“划界”,而是兼具政策刚性与民生温度的系统性工作:

  • 落实国家部署:作为《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的核心任务,此次划定完成,标志着云南在水源保护攻坚战中实现“乡镇级全覆盖”,补上了此前农村集中式水源保护的“关键一环”;

  • 提供科学依据:明确的保护区范围,为后续整治水源地周边污染、规范人类活动(如禁止排污、限制建设)提供了法律与技术依据,避免“保护无边界、治理无方向”的困境;

  • 保障民生根本:1088.2万受益群众中,多数为农村居民——此前部分乡镇级水源因未划定保护区,存在农业面源污染、小型排污口等风险,如今通过划定保护区,可从源头降低水质污染风险,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三、推进保障:严谨程序+省级统筹,确保划定“高质量落地”

云南将此次水源保护区划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畴,通过“程序严、措施实、协调顺”的推进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1.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兼顾“科学性”与“公众性”

各州、市在划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必须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四大环节——例如在农村水源地划定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线上公示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邀请水文、生态领域专家评估保护区范围的合理性,避免因划定不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或保护效果。

2.省级统筹破难点,打通“协同堵点”

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牵头部门,建立“周调度督办、全过程指导、即时反馈”机制,重点破解跨界水源协调等难点问题:

  • 对跨州市、跨县区的水源地,通过召开省级协调推进会,明确各方保护责任;

  • 组织专家赴现场指导,针对山区水源地形复杂、保护范围难界定等问题,结合实际调整划定方案;

  • 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为保护区界碑、界牌设立等后续配套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 厅领导直接对接各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划定工作按时推进。

四、总结:保护区“落地”只是开始,长效保护任重道远

此次云南全面完成千吨万人及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为乡镇级水源保护搭建了“框架”,但后续还需通过设立保护标志、整治周边污染、建立监测机制等措施,让“保护区”真正发挥作用。从长远来看,这一成果不仅能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更能为云南实现“环境、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基础支撑——让每一处水源都有“保护边界”,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喝上“安全水”,正是云南推进水源保护工作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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