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水监测日│生活饮用水安全与水质监测指南:2023年4月新国标全面落地,三部门明确监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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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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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微纳(VVNA)
来源:微纳水质分析仪器(深圳)有限公司
9月18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水监测日(WWMD,World Water Monitoring Day),这一由水环境联盟(WEF)与国际水协会(IWA)联合发起的全球教育外展计划,核心宗旨是引导公众参与本地水体基本监察,唤醒全社会对水资源保护的关注与行动,同时提升公众用水安全意识——而生活饮用水安全,正是其中最贴近民生的核心议题。我们了解到,近期国家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为生活饮用水安全与水质监测划定了清晰路径,尤其与即将全面执行的新国标形成“政策+标准”双重保障。
一、政策锚定:2023年4月新国标落地,2025年建成全流程保障体系
《通知》明确两大关键时间节点,为生活饮用水安全“划重点”:
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下称“新国标”),彻底替代2006年版旧标准(GB5749-2006);
2025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与“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从“达标供水”向“安全可控、应急有备”升级。
我们注意到,新国标自2022年3月发布以来,便引发行业高度关注。其修订背景直指旧标准实施中的新问题——如城乡供水标准差异、新兴污染物风险等,同时呼应我国发展形势变化与群众对“优质饮水”的新期待。不同于旧标准,新国标不仅规范了饮用水供水、水源水、制水、输水、储水等全环节的控制要求,更强化了“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管控,比如缩小农村小型集中供水与城市供水的指标差距、新增高氯酸盐等风险指标,让饮水安全标准更贴合当下需求。
二、监测发力:三主体各司其职,织密水质“防护网”
《通知》清晰划分了疾控部门、供水主管部门、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责任,确保“监测不缺位、责任无空白”,这也是世界水监测日“全民参与、专业保障”理念的延伸:
1.疾控部门:抓“监督+风险”,守好公共卫生底线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疾控部门需制定并实施本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加大督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水质卫生监测——重点覆盖城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与水质状况,开展供水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排查隐患,比如针对雨季水源污染、二次供水水箱清洁不到位等风险点,提前预警防范。
2.供水主管部门:抓“能力+检查”,强化行业监管
供水主管部门需以《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对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的“重点水质指标全覆盖检查”,同时做好国家随机抽查与地方日常监督的衔接,避免“监管盲区”。比如针对新国标新增的消毒副产物指标,需确保检查频率与检测能力匹配,倒逼供水企业落实达标要求。
3.供水企业:抓“硬件+制度”,夯实主体责任
作为水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供水企业需在检测能力与制度建设上“双达标”:
硬件上:按不低于《城镇供水与污水处理化验室技术规范》(CJJ/T182)Ⅲ级要求配置化验室,若处理规模超10万立方米/日,需提高化验室等级(如Ⅱ级),确保能覆盖新国标指标检测;
制度上: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严格按《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明确的“检测项目、频率、方法”,定期检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
智慧化上:完善供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合理布局监测点位(如水源地、水厂出口、管网关键节点),科学确定监测指标,加强设备运维,实现水质异常“实时预警、快速响应”。
三、世界水监测日启示:从“专业监测”到“全民守护”
世界水监测日的核心是“公众参与”,而生活饮用水安全恰是“专业监测+全民关注”的结合体。我们认为,新国标的落地与《通知》的实施,不仅需要疾控、主管部门、企业的专业发力,也需要公众主动了解水质知识——比如关注本地供水企业公示的水质报告、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异常及时反馈,让每一个人都成为饮水安全的“监督员”。
从全球水体监察到家门口的“水龙头安全”,世界水监测日提醒我们:水资源保护与饮水安全无小事。随着2023年4月新国标全面落地、2025年全流程保障体系建成,叠加多方监测责任的压实,生活饮用水安全将迎来更坚实的保障,而这也正是“全民参与、守护碧水”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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